2022年4月1日起,除已经提交特别决议和法定声明到注册处的公司可被视为不活动公司,不再接受没有佐证文件的利得税零报表
自2023年4月1日起除下述A .B类公司外,所有法团必须在提交报税表時一併提交經核数的财务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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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公司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屬不活動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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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公司
其註册地並無法例規定公司财務報表須進行核數及並沒有拟备核數師報告的公司。
问
属于 A类 指明的不活动公司有哪些?
答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属于不活动公司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在成立后未有任何会计交易;
2.公司未在会计年度内进行任何会计交易;
3.公司在会计年度内没有任何来往资金,也没有任何资产或负债;
4.公司未聘请任何全职或兼职员工。

如果以上条件均被满足,公司可由特别决议授权董事作出一项法定声明,表明公司将会处于不活动状态,并把该法定声明交付公司注册外。在提交特别决议和法定声明之后,公司就会被视为不活动公司。声明一经交付,公司即由法定明交付日当作不活动公司。因此被当作不活动公司,即可获豁免受《公司条例》有关经审计财务报表条文的管限。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活动公司声明将被展示在公开可查的香港注册处网站,将被您的客户和开户银行查册可见

除此以外,即使贵公司处于不活动状态,也须准备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作为报税表的佐证文件。
问
不活跃公司不想在注册处网站展示(公司外于不活动状态)怎么办?
答
不活跃公司需要提供不活跃审计报告,以证明公司不再从事业务活动,从而获得豁免再次提交审计报告的规定。不活跃审计报告通常由注册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简称CPA)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资料,如注册号码、注册地址等;
2.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表;
3.公司的会计记录、文件和账簿;
4.审计师对公司不活跃状态的确认;
5.审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结论;
6.审计师对公司是否符合《香港公司条例》有关不活跃公司的规定的结论。
问
不活跃报告交后,以后每年需要再交吗?
答
不活跃报告,不需要每年都提交。但是,如果该公司重新开始进行业务活动,或者收到新的税表则需要提交能与之前时间衔接的最新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